最近徵收證所稅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,聽說可能於2012年開始徵收,自己對這個機制並不了解,因此從網路上收集了以下資料
證所稅大事記
1988-09
- 郭婉容宣布自1989年1月起課徵證所稅,期間證交稅減半,當時台灣股價指數在一個月內由8900餘點跌至5700餘點,最後在沈重的政治經濟壓力下,本項政策只好被迫終止。但郭婉容隨後便制訂課徵證券交易稅(證交稅)政策,至今證交稅仍是台灣的重要稅收項目。
2012-04-12
財政部的財健小組提出「103年5月申報102年度證券交易所得」方案,其細則如後。
- 證所稅個人部分採分離課稅合併申報,明年起在證券、期貨市場所得合計超過300萬元,後年5月申報時即課證所稅20%。而營利事業部分,維持最低稅負制,僅調降扣除額及調高稅率。
- 個人部分,將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所得稅法,與其他類別所得分離按單一稅率計稅,合併辦理結算申報。
- 課稅標的涵蓋4類,分為(1)上市、上櫃、興櫃股票(含新股權利證書、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)。(2)未上市、未上櫃股票(含新股權利證書、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)。(3)私募基金之受益憑證。(4)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及選擇權。
- 如有交易損失,為保留於以後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,亦得申報
- 成本認定分為2種,劉憶如說,可依原始取得成本按先進先法認定,但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上市(櫃)股票,得依101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(興櫃股票為成交均價)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。
- 持有股票滿5年以上者,證所稅可以減半計算,
- 營利事業的課稅標的維持現行有價證券及期貨、選擇權之課稅項目。申報門檻定為基本所得額超過50萬元者,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。扣除額部分,則自基本所得額扣除之金額由現行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。
- 稅率則由現行稅率10%提高為12%,法定稅率由10%-12%修正為12%-15%。所得計算是以「交易時之成交金額-原始取得成本-必要費用」得之。
2012-04-26 (http://news.rti.org.tw/index_newsContent.aspx?nid=352245)
- 證所稅確定復徵。財政部所提版本經「微調」後,分離稅率從20%修正為15%至20%,由行政部門訂定,課徵門檻從3百萬提高到4百萬元。
- 個人期所稅取消,法人維持,證交稅的半數可作為證所稅的扣抵稅額。
- 接著法案應該就要送進立法院審查囉。
- 劉憶如說,資料顯示,證券開戶數有1200萬戶,但因為有些人不只開一戶,在篩選過濾後,法人和個人加起來約有890萬戶,每年至少有一筆交易的為330戶,每月至少有交易一次的約120到140萬戶,以開徵所得門檻400萬來看,不論景氣,一定會在1%以下,「景氣非常好,也不過兩萬多人」。
- 保守估計,「淨增加的證所稅應有100億以上」。
證交稅調整
詳細的資料可直接查詢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
參考2011年稅收, 證券交易稅為937億元,若是證交稅稍微調高一點,就可以大幅增加稅收了,調高千分之一就可以增加312億元。但若是真的開徵證所稅,卻調降證交稅,這樣是否真的能夠增加稅收呢?? 真的是令人存疑。
註:劉憶如在新聞中說過預估證所稅收益約一百億元。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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